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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韶山市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

        时间:2022-03-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 2022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2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各项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检察工作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3.依照法律规定对由市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4.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5.负责应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6.负责应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7.负责应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8.受理向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 

          9.负责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 

          10.负责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1.负责检务督察工作。 

          12.负责检察机关财务装备和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3.负责其他应当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韶山市人民检察院现有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韶山市人民检察院只有本级,无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682.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0.05万元,中央财政补助151.95万元,上年结余结转40.11万元无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收入较去年减少1.43万元,主要是因为上年结转结余减少15.3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8.96万元,中央财政补助减少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682.11万元,其中,公共安全600.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43万元,主要是公共安全支出增加6.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682.11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600.61万元,占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万元,占4%;卫生健康支出19.5万元,占2.9%;住房保障支出35万元,占5.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596.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85.61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业务工作专项支出6.81万元,主要用于检察干警基金和公益诉讼快速检测设备等方面;运行维护专项支出78.8万元,主要用于检委会子系统、档案数字化、工作网电脑购置、被装购置、聘用劳务等方面。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41.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5.56万元,上升11.86%,主要增加检察宣传等费用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22“三公”经费预算上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会议,人数0人;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0培训,人数0人;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工程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8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6.5万元,项目支出85.61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其他问题说明:2022年韶山市人民检察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和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所以表1516171819202122无数据。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部门预算表 

          韶山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