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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韶山市人民检察院 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时间:2022-11-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韶山市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对韶山市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进行邀请招标,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韶山市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

        2.报价方式:一次报价;

        3.中标方式:最低价中标;

        4.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是韶山市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二、采购项目预算:33000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档案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证》和有效的《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日12时(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韶山市人民检察院304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投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本院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应包含报价单、《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表》《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资质》、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的复印件。

        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韶山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韶山市厦门大道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18873208200

        附件:采购需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