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民检察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困难事、烦心事。为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教育整顿取得的实效,直观体验到政法队伍的新变化新气象,湘潭市人民检察院推出便民利民措施八条。
第一条 开展性侵未成年女性权益保护
清理在办的性侵未成年女性案件,促进诉判对接,合力保护未成年女性合法权益;同时对性侵未成年女性不捕不诉量刑畸轻的案件进行评查。
第二条 开展涉民营企业“挂案”清理
注重内外联动,严惩虚假诉讼;注重矛盾化解,实现案结事了;注重公开听证,接受外部监督。
第三条 开展检察官“法治进校园”巡讲
依据出台的《湘潭市人民检察院“法治进校园全市巡讲活动的实施方案》,开展为期半年的“法治进校园”全市巡讲活动,确定建设湘潭市第二中学等7个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在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后栋技术楼建设一个未成年人综合教育基地。
第四条 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根据联合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的《建立全市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监管员+检察官”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充分发挥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监管职能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开展联合检查活动,守护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第五条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根据制定的《湘潭市检察机关关于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加大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做到“让数据多跑腿”,大力推广“12309中国检察网”,为辩护律师提供便利,督促及时导入数据,保障律师及时接收案件等相关信息。
第六条 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利
推动湘潭市委政法委牵头,“政公检法司”五家联合出台了《关于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的指导意见》,促进诚信社会构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第七条 主动接受人民监督
全面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充分借助外脑,通过公开听证、专家论证等手段,提升监督的精准性,促进司法民主、司法廉洁、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八条 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打击力度;以民事支持起诉为抓手,联合人社、法援、法院等部门,发挥民事检察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