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变卖了所有财产还款,但是被骗的钱实在太多了,我真的无法还清。检察院同志,恳请你们依法行使检察权,帮我追回损失,万分感谢!”被害人难掩焦虑,仿佛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对案件承办检察官如是说道。
2020年7月29日,湘潭县人民检察院收到陈某某等7人盗窃、贷款诈骗、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一案,经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采用窃取他人银行U盾的方式,盗窃岑某某银行账户资金9150万元,除此之外,陈某某还指使他人利用伪造的假身份证冒称定期存单所有人进行质押,骗取光大银行永州分行和光大银行天易支行银行贷款和承兑汇票共3950万元,造成多名被害人损失超过一亿元。该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性质恶劣。院党组对此高度重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湘晖向县委政法委报告后,由县委政法委牵头成立了以政法委书记唐仁光任指挥长,胡湘晖检察长任组长、县政法委分管信访维稳副书记、县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及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县检察院及县公安局案件承办人为成员的追赃挽损专班,多次组织召开专班会议,商讨追赃挽损问题,解决追赃挽损人员配备、后勤保障、追赃线索和法律问题。我院还发挥集体力量,组织刑检部门和民事行政部门的员额检察官共同会商,从刑事和民事的角度反复挖掘线索,严把法律政策关,注重平等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利益;检察长和分管副检察长亲自做应退赔人员思想工作,追赃挽损做到了能追全追、能追尽追。至案件审查终结时,经过共同努力共为被害人岑某某追回损失近千万元,为光大银行永州分行和光大银行天易支行追回债权2000余万元。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我们一直牢记于心。”案件承办检察官说:“我只是想尽全力保障每一个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这是我们身为人民检察官的使命。”
我院将以此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清除顽瘴痼疾,全面正风肃纪,真正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