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我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庞某刚以涉嫌诈骗罪,以辜某鹏等4人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批准逮捕。
经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庞某刚通过其加入的多个QQ聊天群,得知有人需要微信加好友二维码,随即找到辜某鹏,辜某鹏找到孙某凯,孙某凯通过其表弟将其弟妹的二维码层层转发给上线,帮助上层诈骗分子进行洗钱活动。为防止提供收款码的人拿钱跑路,邹某恺作为中间人,收取高额担保费和担保佣金,为他人提供担保,并将上述资金转入刘某提供的银行账户。刘某明知其收取的资金系电信网络犯罪所得,仍然帮助转移,并从中收取好处费。庞某刚等人的行为已分别涉嫌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检察官提醒: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名目繁多、涉及范围广、社会危害性大,公司化、专业化、职业化特征明显,甚至形成犯罪“产业链”。不仅如此,还更多地向互联网转移,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于各个犯罪环节。诈骗套路经常“推陈出新”,令人防不胜防。民众一定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手机短信、不要轻信别人的投资误导等,巩固自己的心理防线,不因贪小利而受不法分子或违法短信的诱惑,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存款、银行卡等情况,决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
自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我院严格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和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立足主责主业,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战成果作为检验教育整顿的成效,找差距,补短板,积极主动作为,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