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6日上午,湘潭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胡勇星受贿案在湘潭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我院指派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谭文见、第二检察部主任周浪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县委政法委、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和天易经开区的工作人员150余人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至2020年间,被告人胡勇星利用其在原湘潭易俗河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易俗河经开区”)规划分局工作、担任湘潭天易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天易经开区”)原规划建设部规划管理科科长、原规划建设部副部长和建设管理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为请托人在核划项目用地红线、办理规划手续、规划监管、规划验收、业务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61.15万元及和天下香烟70条、飞天茅台酒6箱。被告人胡勇星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与辩护人就胡勇星是借贷收息,还是以借贷收息为名实为受贿等方面展开了激烈辩论。被告人胡勇星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由于案情重大,法庭将择期宣
湘潭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全力办理好职务犯罪案件,除了在法庭上有力地指控犯罪外,同时利用职务犯罪案庭审以案说法,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警示教育,扩大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公职人员特别是政法干警纷纷表示此次现场感受职务犯罪案庭审,直观认识到触犯法律纪律底线带来的严重后果,比从前在新闻报道、案件通报等层面了解职务犯罪更加直观和震撼。通过旁听庭审,政法干警深刻领会到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性、必要性,表示要从胡勇星案中吸取教训,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要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不断增强政治意识、法纪意识,努力做一名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