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及“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4月21日,湘潭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邓宏英受检察长委托,应邀列席湘潭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共同对检察机关提起再审建议的一起民事案件以及提起公诉的一起刑事案件进行研究探讨。四部主任何如、一部员额检察官陈鸿艺陪同参加。
会上,邓宏英副检察长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在认真听取人民法院承办人汇报案件后,向与会委员通报了两案的案件来源、办理过程以及检察意见的形成程序等情况,并对两案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发表了检察意见。
近年来,湘潭县法检两院一直保持良好的工作互动关系,办案中既坚持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又相互制约、依法监督。邓宏英副检察长表示,此次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进一步加强了检法两院在提升案件质效、保障法律正确统一适用等方面的沟通,完善了衔接配合机制。在下一步工作中,检察机关将继续致力于构建良性、互动、积极的法检关系,凝聚司法合力,提升监督质效,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检察温度,为莲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优法治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