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行政检察法律监督职能,突出监督实效,6月22日下午,湘潭县人民检察院向五家行政单位发出行政执法过程中权利救济告知错误,建议纠正和改进的检察建议,并组织湘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湘潭县民政局、湘潭县水利局、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湘潭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五家行政单位相关业务负责人集中座谈,共研如何正确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规范执法程序,送达及座谈均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参加。
会上,办案检察官介绍五份检察建议的案件来源、违法事实以及据以作出检察建议的法律依据,并针对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行政复议制度改革的背景及意义,指出五家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履行权利救济告知程序错误的违法事实,当场宣读并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
五家行政单位负责人纷纷表示,检察建议书中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提出的建议有理有据,各单位对检察建议指出的问题全部认领,并将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规范执法程序,并及时向检察机关书面回复整改结果。
“检察机关采取面对面,现场集中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并组织座谈,形式新颖,文书说理条理清晰,有理有据,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积极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监督职责非常到位。”人民监督员对此次宣告送达活动给予了充分地肯定。
检察建议宣告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环节,也是检务公开的一种新形势。公开宣告检察建议书的同时组织被建议单位相关业务负责人座谈,不仅能够促使被建议单位自觉落实检察建议并及时反馈,还能够充分保障被建议单位的权利,体现检察机关主动作为、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监督理念,从而进一步提升检察建议的刚性,最终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执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