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湘潭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第八检察部就一起某民营企业申请民事检察监督案联合举行公开听证会,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建军主持,法学专家、人民监督员、市工商联代表应邀担任听证员进行评议。此次听证是民事检察以精准监督为导向,提升办案质效的有力举措,真正做到让老百姓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听证过程中,第六检察部主任张加军介绍了基本案情、诉讼过程以及听证的议题。双方当事人围绕听证的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进行了举证、质证,听证员对案情事实进行了询问,并分别公开发表了结论一致的评议意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听证员的意见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拟不采纳听证员多数意见的,应当向检察长报告并获同意后作出决定。
听证会后,当事人及听证员纷纷点赞民事监督案件的听证制度,对本次听证效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听证员的参与增加了民事监督案件的公开性、透明性,是检察机关增强履职能力、有力维护非公经济的重要举措。